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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某一细分行业取得突破,将来具有较高发展前景,按照本办法通过评价入库的初创企业。
补贴金额:5-50万不等,享受贷款贴息政策50%-100%不等
申报条件: (一)已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1年(含)以上8年(含)以内(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以下同); (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含);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评价为天津市雏鹰企业: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 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 3、企业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或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且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知识产权; 4、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或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5、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 6、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研发机构; 7、企业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 8、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9、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 申报时间:一般为3-4月份,部分地区时间不同,参照各地区标准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整套表 (至少包含 A类报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每一页都需加盖公章并加(报表税款所属时间应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盖骑缝章。 3:(1)企业如果享受了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则企业可以提供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以下简称《明细表》)佐证研究开发经费数据。 (2)企业如果没有享受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则企业可以提供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佐证研究开发经费数据。 (3)如果企业不能提供研究开发费用佐证材料,评价时研究开发经费需填写为0。 4:知识产权 (1)如果企业的知识产权为软件著作权,则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2)如果企业知识产权为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专利证书上申请人名称和企业名称一致则不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如企业做过名称变更则需要提供专利证书。 |